公务员的肖像权理应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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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庆收.公务员的肖像权理应受到保护[J].公民导刊,2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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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庆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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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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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的对象。公务员首先是普通公民,其肖像权当然要受到法律保护,无论其是否在执行公务。然而,任何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公务员作为特殊的群体,法律对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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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格利益 法律保护 执行公务 体育明星 新闻照片 公职人员 恶意使用 人民监督 为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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