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护航”新《环保法》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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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立强.重拳“护航”新《环保法》实施[J].当代广西,201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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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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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未依法环评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造成严重污染,环保部门可查封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未积极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相关负责人或将"引咎辞职"……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转型发展关键期,新《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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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法》 污染物排放 建设项目 污染问题 关键期 污染治理 守法成本 公众参与机制 机动车污染 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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