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法委在我国政法关系中的功能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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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殷啸虎.党委政法委在我国政法关系中的功能审视[J].法学,2012(6):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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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殷啸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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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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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09&ZD001)子课题“社会主义政法关系的‘中国特色’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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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关系的基本要求。政法委员会是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制度载体与组织保障,政法委员会的基本功能,在于实现和健全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应从改革和完善政法委员会工作入手,正确处理好政法委员会工作中常见的几个关系,正视政法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客观看待存在问题的原因,不断改进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强化政法委员会在加强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功能,从根本上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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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委政法委员会 社会主义政法关系 功能 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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