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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有待完善
引用本文:蔡庆芬.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有待完善[J].唯实,1999(6).
作者姓名:蔡庆芬
摘    要:股份合作制是近年来乡镇企业改制所采用的主要形式。从几年的实践看,股份合作制这种新的集体性质的经济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目前乡镇企业的实际情况。一些地区采取“以资带劳”和“以劳带资”的方法,发动职工投资,鼓励带资金就业,从而解决了乡镇企业在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同时,采取劳动联合加资金联合的方式,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自身的竞争能力。实践还进一步证明,股份合作制是解决职工关心企业资本运作的好形式。股份合作制作为人民群众在改革实践中的一种创造,它使股份制与合作制融于一体,其现行的运行机制引入股份制产权明晰的原则,又激活了合作制的公平原则,在更广泛的范围内突出效率优先的作用。以劳动合作为基础,资本合作为动力,其内部成员既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又联合投资,按股分红,共负盈亏,消除了传统公有制下职工不关心企业资本运作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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