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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也要存在道德调整的空间
引用本文:吕云峰,张颖.法治社会也要存在道德调整的空间[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3,5(1):74-75.
作者姓名:吕云峰  张颖
作者单位:辽宁行政学院,辽宁,沈阳,110161
摘    要:对于法律未明文禁止的私权利行为虽然不能给予法律评价和法律惩罚 ,但是这些法律无法或暂时无法涉及的领域中 ,保留道德惩罚的空间 ,使其按自己独特的机理和方式来对这些行为加以制约、评价和引导 ,使其能弥补法律惩罚的空缺 ,维护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关 键 词:私权利行为  法律惩罚  道德惩罚
文章编号:1008-4053(2003)01-0074-02
修稿时间:2003年1月12日

The Legal Society Also Need a Space for Moral Adjust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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