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中的政策考量——以“运动式”执法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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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春燕.行政裁量中的政策考量——以“运动式”执法为例[J].法商研究,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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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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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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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7CFX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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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动式"执法的生命力在于行政与政策因素的相互交织:政策虽不是法律,但它构成了行政执法人员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的社会背景与具体情境。"运动式"执法的违法之处主要在于以政策因素为借口所导致的裁量怠惰。从理论角度看,"运动式"执法的规范化路途是明确政策与规制目标、解释政策与不确定法律概念、选择政策与行政行为的方式以及确定政策与法律效果。从实践角度看,"运动式"执法的改革方向是实施前的有关政策正当性的理由说明、实施过程中否定个案特殊事实的理由说明以及选择较大侵害法律效果时的理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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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裁量 政策考量 裁量怠惰 “运动式”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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