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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可否得“双份”补偿?
摘    要:编辑同志: 我是某服装厂的下岗职工,因为工作难找,这两年我一直在给别人做钟点工。今年春节前,李某找我去他家做清洁工作,李某指定了需要打扫的地方,并与我说好每小时报酬为10元。我在擦拭李家铝合金窗时,不慎被垫在脚下的椅子滑倒,造成小腿骨折,休养了二个多月才好,光医疗费就花了3000多元。对于我来说,这笔开支确实难以独自承担,我丈夫于是找到李某要求给予适当赔偿,但李某却认为是我自己不小心才出的事,和他们没有关系,拒绝支付赔偿费。请问:我们可以向李某索赔吗?

关 键 词:钟点工  承揽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保险  因工受伤  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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