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责官员复出制度化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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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飞.关于问责官员复出制度化的思考[J].探索,2011(6):6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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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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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重庆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重庆4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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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责官员频繁非规范地复出消弭了行政问责制的功效,破坏了政府公信力,虚置了人民权利,其根本原因在于复出制度的系统性缺失。问责官员复出制度化建设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众参与、程序公正、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健全协调统一的复出制度体系,设定明确严格的复出条件,构建合理规范的复出程序,完善合理有效的复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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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问责官员 复出制度化 行政问责制 复出条件 复出程序 复出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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