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公安院校刑法课程改革中的运用——以培养学生刑事执法能力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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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慧聪.案例教学法在公安院校刑法课程改革中的运用——以培养学生刑事执法能力为视角[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2(1):1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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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慧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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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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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级教研项目“案例教学法在公安院校刑法课程改革中的运用--以培养学生刑事执法能力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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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公安院校办学思路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公安工作需要为导向,加强对学员实战应用能力的训练已经成为公安院校办学的指导思想。特别是2008年公安部在《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公安院校应当以培养和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公安人才为目标。因此,如何在教学中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实现培养目标,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认真思考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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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例教学法 公安院校 刑事执法能力 课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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