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情况的调研——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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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瑞刚,陈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情况的调研——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0(25):147-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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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瑞刚 陈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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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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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未能对被害人权利保障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救济,不仅对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对方当事人的范围和诉讼请求的范围有不适当的限制,割裂了刑事与民事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确定性,而且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冲突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忽视了附带民事诉讼救济的独立性,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具体操作适用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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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被害人权利 诉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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