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民主思想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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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炳辉.洛克民主思想新论[J].学习论坛,2012(4):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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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炳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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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政治学系,福建厦门,3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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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洛克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是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重要代表。在我国理论界占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洛克是议会主权论者而不是人民主权论者,其实,洛克比卢梭更早提出人民主权的理论。洛克认为议会权力只是针对行政权力而言才是最高的,对于人民权力而言,议会不具有最高权力,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真正的主权者。在洛克的政治理论中,自由、法治和民主是统一的、共生的。没有自由、法治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同样,没有民主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法治,三者的关系是不可分离且互为前提、互为保障的。在我国理论界存在着自由、法治、民主何者优先的激烈争论,洛克在这方面的思想是一个有益的启示。从规范的意义上说,自由、法治和民主并不存在何者优先的问题,而从实际操作的实证意义上说,应该根据现实的情况来采取何者优先的策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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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洛克 人民主权 自由 法治 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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