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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行拟任报告制度
引用本文:卢文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行拟任报告制度[J].中国人大,1998(10).
作者姓名:卢文春
作者单位: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
摘    要:3月30日,本溪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任命"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任命前,拟任的审计局局长、统计局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等人选,在会上做了拟任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认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进行了投票表决,使任命干部顺利得到通过。实行任命干部拟任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在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前"公开亮相",这是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为有效行使人事任免权,对人事任免工作实施的一项新措施。以往,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只是凭借市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提供的个人简历,对拟任命干部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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