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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制度之解读——以《侵权责任法》第32条为视角
引用本文:马菱霞.监护人责任制度之解读——以《侵权责任法》第32条为视角[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9):46-49.
作者姓名:马菱霞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关于监护人责任的规定秉承了《民法通则》第133条的内容,并稍加修改。该条第1、2款之间在规范逻辑上是外部与内部的体系关系:第1款确立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并设有减责抗辩事由;第2款涉及当被监护人有财产时,其与监护人之间如何支付赔偿费用的内部关系。在解读第32条时,要考虑该条款的立法背景和我国特殊的制度设计,不能单纯地进行形式主义上的法律推理。

关 键 词:监护人责任  无过错责任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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