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结构性缺陷及其重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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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僚义.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结构性缺陷及其重塑[J].青海检察,2001(1):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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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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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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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在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社会主义法制系统中居有重要地位,而且是我国社会监督体系中高层次的监督形式。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法律统一实施,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有重大意义。但是在目前,无论在法律规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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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社会主义法制 保障法 法律统一 法治国家 宪法 结构性缺陷 社会监督体系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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