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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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石.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论析[J].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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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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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经济研究所!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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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五大报告从所有制角度确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科学的、正确的。将公有制为王作、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由“方针”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与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保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之所以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完全是由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及中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作者评介了“飞机头”模式和“34111”模式,创造性地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内部结构应是“三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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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 非公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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