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目的价值的有效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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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晓运.民商法目的价值的有效体现[J].法制与社会,2010(28):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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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晓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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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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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俗话说,无规则不成方圆。同样,社会活动合理有序的进行,需要法律的制约,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就是在公平,合理,诚信的前提下,协调民商法主体个体权利和社会共同利益之间的冲突。民商法根植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大众。所以,以人为本,是民商法的根本,也是其最大的价值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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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商法 目的价值 有效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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