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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位”与“民本位”
引用本文:王石川.“官本位”与“民本位”[J].党员干部之友,2006(7).
作者姓名:王石川
摘    要:“官本位”是以自我为中心,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有公仆之名却无公仆之实。“民本位”则是“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它的精神内涵实际上指向“有福民享,有难官当”这种民本情怀。实现从“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首先需要政府官员转变角色,绝不能把权力当作寻租的工具,而是要恪尽职守,为民谋取福祉。换言之,就是要把官位当作为民谋利的符号,而不是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聚宝盆”。诚如国家行政学院刘熙瑞教授所言,服务型政府,将以“民本位”代替“官本位”,以“社会本位”代替“政府本位”,以“权利本位”取代“权力本位”,真正体现“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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