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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
摘    要:为了加强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建立起既有利于税务管理,又适应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关 键 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民用航空运输  国家税务总局  电子客票  税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行程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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