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德与中国之法制——1943年至1948年之中国法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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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正中!台湾力世证券股份有限公务法务襄理.庞德与中国之法制——1943年至1948年之中国法制历史[J].法学,2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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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正中!台湾力世证券股份有限公务法务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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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前言 中国自古以来,即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思想,视外来民族为蛮夷之邦。 16世纪中叶以来,耶稣会教士传入西方科技,渐启中西接触之大门;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与外国签订南京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等不平等条约,并丧失国家独立自主的法权——领事裁判权。中国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社会,因国际贸易等对外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在政治与经济双重危机下,于清季晚期,开启了一连串法制现代化的改革。 法制现代化进入中国,第一步当属进行法律著作的“翻译”工作,最早翻译外国现代法律著作,应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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