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负责看人质 沦为共犯受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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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小生,康少伟,孙贯杰.仅仅负责看人质 沦为共犯受惩处[J].民主与法制,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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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小生 康少伟 孙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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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住河南登封市中岳街道办事处的农民张爱民,一直被高利贷追债,遂起意抢劫。他发现富翁马某经常开着豪车,去吴友新所开的洗车行洗车,而马某的家就住在吴友新洗车行附近,便找到吴友新,密谋绑架马某9岁的儿子,但还需要一人负责看管人质。吴友新找到了好友侯立三,侯爽快地答应了。2010年12月30日早上,张爱民驾车与吴友新、侯立三一起来到马某所在的家属院楼下埋伏。10分钟后,马某9岁的儿子一人下楼来,吴友新将孩子强行拽进车内,拉到市郊一个僻静的山洞里。张爱民和吴友新吩咐侯立三负责看管孩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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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南 共犯 惩处 登封市 人质 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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