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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公检法共同的监管场所”——来自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报告
引用本文:连继民,王健.“看守所是公检法共同的监管场所”——来自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报告[J].民主与法制,2011(15).
作者姓名:连继民  王健
摘    要: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舆论大哗,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生存状态首次进入公众视线。此后,在押人员在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接二连三出现,看守所一时成众矢之的。2011年6月,本刊记者兵分五路,对长春、呼和浩特、太原、成都、邯郸等多地的看守所进行了实地调查,以探求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各地看守所为杜绝非正常死亡不遗余力,但是除成都市看守所外,几乎所有的看守所都面临着资金严重短缺、警力不足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制约看守所功能正常发挥的同时,也间接导致了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法律界普遍认为是监管体制使然。有学者指出,应尽快改变目前侦羁不分的现状,将看守所从公安部门分离出来。但是也有学者指出,看守所由公安机关主管不仅可以而且未尝不可,当务之急是尽快修改《看守所条例》或制定《看守所法》,明确看守所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才能从根本上根除看守所里的非正常死亡。本刊推出这组报道,以期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尽快还原其监管场所的本来面目。

关 键 词:非正常死亡  长春市  在押人员  看守所  监管场所  公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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