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乡土农村中的调解和“政法组”的定位——对浙江省黄岩地区黄杜岙村调解情况的反思
引用本文:金碧华.乡土农村中的调解和“政法组”的定位——对浙江省黄岩地区黄杜岙村调解情况的反思[J].甘肃理论学刊,2006(1):35-40.
作者姓名:金碧华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上海,200444
摘    要:"政法组"是浙江农村中一种特殊的基层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能就是调解乡民纠纷.不过,作为对乡镇一级司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或司法所建制的法律模糊性的反应,"政法组"在乡土农村中往往扮演着"和事佬"的角色,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法律在这一熟人社会中的渗入.因此,通过对"政法组"性质和价值的定位,探讨调解过程中法律介入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及由此分析法律运作的场景组织安排,有助于认清实践中的法律困惑,加深对调解的理性取舍.

关 键 词:政法组  工作机制  调解
文章编号:1003-4307(2006)01-0035-06
修稿时间:2005年10月24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