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意外事件而不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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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卫国.是意外事件而不是犯罪[J].人民司法,19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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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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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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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石罕不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第一,应当弄清被告人石罕对小女孩的死亡结果在主观上是否存在间接故意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由此可见,间接故意犯罪的构成,必须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以“明知”为前提条件,这是构成间接故意罪必备的主观条件,那么被告人石罕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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