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款潜逃21年,贪污犯“翻船”人像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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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华,刘勇军,郭丽.携款潜逃21年,贪污犯“翻船”人像比对[J].法律与生活,20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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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华 刘勇军 郭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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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7年9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市中区支行原出纳员卢道军的妻子徐某将28万元钱汇至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赃款专户.她告诉办案检察官:“我是来替丈夫赎罪的.”
21年前,1996年9月25日,卢道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28万元公款后潜逃到新疆.潜逃期间,他多次漂白身份,当上了民营企业“老总”,过着“精致”的生活.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不懈奋战,辗转五省十余座城市,于2017年8月14日成功将已化名赵东的犯罪嫌疑人卢道军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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