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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方法的反思与重构
引用本文:胡丽.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方法的反思与重构[J].法学杂志,2014(6).
作者姓名:胡丽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2XFX02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CDJXS12080002)
摘    要: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反垄断执法的首要任务。在互联网市场中,"免费"模式、商品的网络效应以及平台化经营模式等,成为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的基本要素,其直接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方法:对具有网络效应的商品适用需求替代分析法时需充分考虑网络效应对消费者需求的影响;在平台化经营模式下,为了避免相关商品市场的扩大化不宜适用供给替代分析法;由于"免费"模式和网络效应的影响,假定垄断者测试法也需要比对价格的增加幅度以及消费者对互联网商品的依赖作出变通和调整。

关 键 词:互联网经营者  相关商品市场  需求替代分析  供给替代分析  假定垄断者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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