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一卡三书二表”提高案件督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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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明生,周香芹.推行“一卡三书二表”提高案件督察效果[J].人民检察,20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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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生 周香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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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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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栖霞市检察院一直把案件督察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在认真落实“一案三卡”监督管理办法的同时,又结合实际创新推行“一卡三书二表”,从而实现了纪检组以“一案三卡”为抓手来督查干警执法执纪情况和督查组以“一案三书二表”为抓手来督察业务科室办案情况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比较科学的案件督察工作机制,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仅去年以来,我院就实施督察67次,做到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移送起诉后无退查、起诉后无延期审理、无无罪判决,刑检案件无错捕、错诉,所有起诉案件均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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