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文精神在中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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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华宗.西方人文精神在中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意义[J].法制与社会,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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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华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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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都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中国的人文主义精神虽然有别于西方,但却吸收了其中的精髓,从而具有了新的内容和特点;中国的法制建设在西方的自由、平等、人权、博爱和民主精神的基础上,应该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现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体现以人为本,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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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文精神 法制建设 时代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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