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法惩治权力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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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志文.必须依法惩治权力腐败[J].湖北社会科学,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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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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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鄂州市社科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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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力腐败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侵犯公众利益,破坏某种现存社会关系的行为。”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中国,任何一位领导者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给予的,都属公共权力。如果权力当事人利用被授予的权力谋取私利就是权力腐败。 权力腐败的产生离不开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利己主义的思想动机,二是权力机制的缺陷。前者是内因,起决定性作用;后者是外因,为权力腐败的施行提供可能。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学说原理,内因是前提条件,是“因”之所在。因此,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掌权者在自己的意识形态上走入了歧途。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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