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委制定六项制度 重视加强新时期政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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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大玮.南京市玄武区委制定六项制度 重视加强新时期政协工作[J].江苏政协,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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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大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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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底,中共南京市玄武区委发出文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系统、各街道自觉支持区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同时制定了六项制度:一是区委、区政府领导参加政协会议、通报情况制度。政协全委会期间,区委、区政府领导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到区政协通报情况;区政府每半年向政协委员通报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并根据政协的要求及时通报政府有关工作。二是区政协领导列席和参加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和有关重要会议,邀请政协党员领导参加;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视内容分别邀请区政协领导或专委会负责人列席。三是协商监督议题通报制度。区政协会同有关部门提前拟定全年协商、监督议题,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通报。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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