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保护范围的认识——表现形态及其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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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俊.隐私权保护范围的认识——表现形态及其边界[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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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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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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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类型,隐私权保护的隐私有别于生活中的隐私.隐私权保护范围应当从正反两方面加以认识与判断:一方面,隐私权保护的隐私常见于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三种形态,核心为“私”,却并非与公共利益无关,同时也区别于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身体权;另一方面,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但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使隐私权保护范围难以准确划定,合理期待隐私的适用可以更全面界定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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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隐私权 保护范围 合理期待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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