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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对刑事司法的实体性控制——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论引入
引用本文:冀洋,王立强.宪法对刑事司法的实体性控制——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论引入[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
作者姓名:冀洋  王立强
作者单位: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23
2. 怀远县人民法院,安徽怀远,233400
摘    要:刑法作为出自宪法的子法,刑法规范应该立足于宪政的理念与价值而制定,并在适用中与宪法保持高度一致,否则就不可能有其实质的意义与价值.在当前特别注重“宪法生命”与“刑法知识教义学化”的学术潮流下,合宪性解释是宪法实现对刑事司法实体控制的一种不容忽视的教义学路径.合宪性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形成一种相互独立、相互支撑与相互衔接的二元解释体系.在刑事司法中,合宪性解释主要有消除违宪疑虑、控制解释边界和检验解释结论三个层面的价值.

关 键 词:合宪性解释  刑事司法  罪刑法定原则

Substantive Control from the Constitution over Criminal Judicature——An Introduction of Interpreting Criminal Law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
Authors:JI Yang  WANG Li-qia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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