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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问责法制化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张芳山.关于行政问责法制化的几点思考[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10(1):99-102.
作者姓名:张芳山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福建,厦门,361005
摘    要:我国行政责任定性不明晰、定量不合理,导致行政问责普遍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有过轻无为、重"风暴"轻制度的弊端,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行政权力实际上处于无过即无风险、"无为"胜"有为"的状态.研究如何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法治化,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必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巩固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关 键 词:行政责任  行政问责  法治化  行政问责制度  合法性基础  政府公信力  行政执行力  完善  法治化  制度化  研究  状态  无风险  行政权力  部门  风暴  无为  行政责任  存在  定量
文章编号:1671-0681(2008)01-0099-04
修稿时间:2007年7月16日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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