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公诉实务疑难问题研究 |
| |
作者姓名: | 余辉胜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511700 |
| |
摘 要: | 一、审查起诉中的疑难问题
(一)对案件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审查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必须对审查移送案件“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事项进行查明。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就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对此类案件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我们认为,在审查私分国有财产犯罪时应重点对案件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期限进行审查。
|
关 键 词: | 私分国有资产罪 公诉部门 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诉讼法》 实务 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 财产犯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