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看人民法院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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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庆.从《宪法》看人民法院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J].特区法坛,2007(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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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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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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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称:呻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国家宪法给人民法院确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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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法律地位 政治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 审判机关 独立行使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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