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宪法》看人民法院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陈国庆.从《宪法》看人民法院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J].特区法坛,2007(1):6-6.
作者姓名:陈国庆
作者单位:万宁市人民法院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称:呻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国家宪法给人民法院确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法律地位  政治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  审判机关  独立行使  法律规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