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务员的行政程序正义意识
引用本文:盖涛,徐熙芝.公务员的行政程序正义意识[J].长白学刊,2009(4):155-155.
作者姓名:盖涛  徐熙芝
作者单位:1. 吉林大学,农学部公共教学中心,吉林,长春,130062
2.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运作的外在表现,它既可以保障行政行为结果的公正性,又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行政实体结果正义和行政程序正义就像行政行为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偏失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不公正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影响行政行为的效果和权威。鉴于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存在的缺失和公务员无视行政程序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务员的行政程序正义意识。

关 键 词:行政程序立法  正义意识  公务员  行政行为  外在表现  行为结果  内在价值  程序正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