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伦理衡平到法律衡平——我国衡平司法传统的意义、困境与出路
引用本文:陈锋.从伦理衡平到法律衡平——我国衡平司法传统的意义、困境与出路[J].法学,2006(8).
作者姓名:陈锋
作者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摘    要:我国法官对纠纷解决有着一种独特的认知模式,即把纠纷解决、维护社会秩序和谐视为司法的第一要务,甚至为此违背法律依伦理道德进行个案衡平。这种伦理衡平的传统产生于我国古代,因其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而成为建构和维系我国古代和谐社会的基本因素。但由于伦理衡平过于主观恣意,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普遍性和稳定性,从而背离了现代法治社会的发展方向。在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中,应当借鉴西方国家法律衡平司法传统的经验,从衡平理念、职业法官、司法方法、制约机制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逐步实现我国衡平司法传统从伦理衡平到法律衡平的跨越。

关 键 词:伦理衡平  法律衡平  司法传统  现代法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