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能和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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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希宇.谈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能和工作重点[J].工会论坛,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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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希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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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工会论坛》编辑部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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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午,中国工会“十一大”提出了中国工会具有四项社会职能,即被工会系统公认的简略称之为维护职能、参与职能、建设职能和教育职能。工会四项职能的提出,相对于1988年以前建国后的28年是一大进步。因为十年“文革”时期,各级工会都被砸烂了,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工会职能。1950年到1967年这17年中,我们有一部1950年颁布的《工会法》。但是,老《工会法》是适应和符合建国初期三大改造完成以前的那种社会状况的,至于三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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