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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错误——关于事实婚姻的刑法意义新论
引用本文:董玉庭.一个简单的错误——关于事实婚姻的刑法意义新论[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8(5):8-12.
作者姓名:董玉庭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在民事法律语境中,事实婚姻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但在刑事法律语境中,事实婚姻的婚姻效力却被目前的刑法解释学所确认。关于事实婚姻问题,刑法解释学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其最典型特征是两个有效的法律婚姻之重合,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的重合,因不侵犯一夫一妻制度中的婚姻登记制度而不应该构成重婚罪,所以,即使在刑法解释学中,事实婚姻也同样不应具有婚姻效力。

关 键 词:事实婚姻  非法同居  重婚罪
修稿时间:2005年7月1日

A Simple Mistake
Dong Yu-ting.A Simple Mistake[J].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2005,18(5):8-12.
Authors:Dong Yu-t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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