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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探长负责制
引用本文:范玉,肖燕明.试论探长负责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3(4).
作者姓名:范玉  肖燕明
摘    要:改革开放十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已引起侦察体制的结构性变化。然而,人们对于侦察体制是否应该改革,怎样改革等问题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此,笔者就刑侦微观体制改革谈一点粗浅看法,与同仁共同探讨。一、现行刑事侦察体制的弊端刑事侦察微观体制主要指基层刑侦组织结构。现行体制是集中型单一层次的结构。虽然这种体制下也分成若干小组(如情报组、审查组等),但这些组或分队没有独立性。这种强调集中和统一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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