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过户,买卖合同咋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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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彦.机动车不过户,买卖合同咋公证?[J].中国公证,2005(9):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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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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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王国彦(吉林省梅河口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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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申请办理机动车买卖合同公证的人数逐渐增多,大部分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主要是不想过户登记,因为过户费用高,而不过户又不影响使用。但机动车有产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卖方为防止承担风险,在明知买方不能过户的情况下,在合同中约定,产生第三人责任时由买方承担责任,并就此合同申请公证。但目前,这类公证办结的却很少,原因在于,一是公证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二是风险承担问题。那么此类公证是否应予办理?应该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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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动车 买卖合同 公证制度 中国《公证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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