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你的名字不仅仅是“法律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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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德超.中国律师:你的名字不仅仅是“法律之师”[J].中国律师,199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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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德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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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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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律师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讼师”,而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建立则始于清朝末期。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经曲折,前后不过二十几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重建,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业务全面开拓发展,律师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律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是法律的掌握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在社会主义国家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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