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民主立法体制及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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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林.瑞士民主立法体制及存在的问题[J].人大研究,2006(5):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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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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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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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瑞士立法中的民主瑞士联邦立法中的民主,主要体现在体制设计、机制运作、民主程序和人民参与等方面。(一)民主立法的体制设计在体制建构上,瑞士联邦立法体制具有突出的民主性,表现为:1.以民主选举为基础的联邦议会的两院制。上院由各州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地选出两名代表作为参议员,各州代表分别代表本州的利益;下院议员按人口比例选出,代表民众的利益和愿望。用两院制的形式把州和人民的代表统合起来,使之既能反映各方面的要求和利益,又能在同一个法律制度下运行,统一行使联邦立法权。2.联邦与州的立法分权制。在国家权力的纵向层面上,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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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主程序 立法体制 瑞士联邦 体制设计 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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