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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死刑的未决犯的配偶提出离婚能受理吗?
引用本文:吴厚宽.可能判处死刑的未决犯的配偶提出离婚能受理吗?[J].人民司法,1987(5).
作者姓名:吴厚宽
作者单位: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
摘    要:原、被告于1984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5年5月登记结婚。原定同年6月8日举行婚礼,被告丰某在5月12日因对同学陆某为其装饰新房的质量不满,发生争吵、扭打,被告用砖块猛击陆的头部,陆被击倒地后,被告继用斧背猛击陆的头部。陆某当即死亡。被告杀人后,又碎尸灭迹,情节十分恶劣,5月26日被依法逮捕。案发后,原告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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