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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部门如何把握刑事案件受理标准
引用本文:张爱荣,南海娟.公诉部门如何把握刑事案件受理标准[J].中国检察官,2001(5):45-45.
作者姓名:张爱荣  南海娟
作者单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张爱荣),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南海娟)
摘    要:一、程序标准 1.移送和受理的案件应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 2.起诉意见书及卷宗装订合乎要求(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装订);法律文书中不得遗漏项目(如缺少侦查员签名等);换押手续完备;对于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的在起诉书中应一一叙述或附表列明。

关 键 词:受理  公诉部门  案件管辖  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程序  规定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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