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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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和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制定了《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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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 计算机 网吧△ 整顿△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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