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患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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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爱民.可能患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批捕[J].内蒙古检察,2004(1):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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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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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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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又规定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款还规定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负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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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精神病 刑事责任 批捕条件 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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