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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法典的形成
引用本文:仁井田陞,霍存福,丁相顺.东亚法典的形成[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1).
作者姓名:仁井田陞  霍存福  丁相顺
作者单位:东京大学 (仁井田陞),吉林大学法学院 (霍存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
摘    要:前  言本文所讲的东亚律令法主要从固有法与继受法着眼。在东西方法的历史中 ,法的继受主要是指 :缅甸以及其他东南亚各国法律史上对印度法的继受 ;亚洲、非洲各国法律史上对伊斯兰法的继受 ;日耳曼法律史上对罗马法的继受 ;以及东亚各国法律史上对中国法的继受等。虽然对各种继受的政治、社会、经济各个条件不能作同等看待 ,但是这些法律继受都是各自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但是 ,即使在两个相邻的法领域中 ,如果没有共同基础和互相需要 ,也不会产生法的继受。例如 ,中国和蒙古虽然相邻 ,但双方的 (法律制度 )也只不过停留在某种程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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