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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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诗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J].奋斗,2006(5):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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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诗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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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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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社会 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 热爱祖国 全国政协 干部群众 团结互助 诚实守信 青少年 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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