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走进监狱的“敲门砖”——原平市劳动就业局原副局长李葆才贪污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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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强,李建勇,武青山.让他走进监狱的“敲门砖”——原平市劳动就业局原副局长李葆才贪污案剖析[J].先锋队,2012(3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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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强 李建勇 武青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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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广为流传,足以说明金钱在人们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可是,煞费苦心得来的"黑色收入",终将会变成走进监狱的"敲门砖"。原平市劳动就业局原副局长李葆才,便是这样一则老套故事中的一位"主角"。2011年12月25日,原平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李葆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追缴贪污赃款1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决后李葆才提出上诉。2012年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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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原平市 劳动就业 敲门砖 贪污案 液化气 监狱 没收财产 贪污罪 市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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