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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方法论检讨
引用本文:胡玉鸿.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方法论检讨[J].比较法研究,2005(2).
作者姓名:胡玉鸿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    要:时至今日,虽然西方的法学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的理论也对法学研究要不要讲究"家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然而,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以及社会法学派仍然是西方三足鼎立的法学流派,而构成"流派"的前提,又在于不同的学派在方法论上的不同观念.自然法学派以自然法作为评判实在法的基本尺度,因而其研究方法常被人们称为"价值分析方法";分析法学派突出强调法学的科学性,以实证分析作为其研究的圭臬;社会法学派则以社会分析作为其研究目标,突出强调法律与社会实在关系的考察.总的说来,三大法学流派都从一个不同的侧面揭示了法学研究的路径,有利于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法律问题.为此,作者不惴浅陋,就三大法学流派的研究方法进行一个简单的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法学方法论研究的进一步重视.


To Review the Methodologies of Three Western Jurisprudential Schools
Hu Yuhong.To Review the Methodologies of Three Western Jurisprudential Schools[J].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2005(2).
Authors:Hu Yuh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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